个体工商户纳税义务: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一·个体工商户所有齐全的的资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②代码证正,副本(可办可不办)
③国税及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④公章
⑤《个体工商户开业通知书》
二·个体户成立后需要办理的事项:
①办理个体户绑定税局所需的银行账户(可办理个人储蓄卡)
②和绑定的银行账户所属银行签订扣税协议
③申请个体户征收方式
④到国税及地税分别递交扣税协议
⑤开通国税1和2号窗口及国税电话申报
⑥开通地税网
三·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
①定期定额征收:税局按照个体工商户的每月正常的成本及开支来划定每月应纳税款。
优点:不用建帐。
缺点:往往定税较高每月缴纳税款较多。
②查账征收:税局根据会计所做的凭证及报表来征收每月应纳税额。
优点:用科学的做账方式可以达到合理的避税,为个体户节约大量成本。
缺点:每月必须准建帐并且准时报账。
四.个体工商户配合广州创业之家查账征收注意事项:
①准备好每月的开支费用发票。(水电,房屋租金,加油,打车,餐饮住宿等)
②定期银行打印银行单据。(银行对账单,银行回单)
③开票的记账联。(针对开具国税发票)
五.从事餐饮及销售食品或其他特殊行业需要办理许可经营才能从事相关业务:
①餐饮行业需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一般指”现做”食品并且提供场地供客户当场消费或打包的个体工商户,一般税务登记证立经营范围会有提及所需办理说明.
②销售食品的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一般指销售预包装的食品,不提供场地食用的个体工商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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