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著作权保护对象
根据《权利法》,这样做的权利规定,虽然不能确定构成著作权侵权的责任。不受著作权保护对象。
第二十二条使用作品,未经著作权许可,但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侵犯本法规定的其他著作权权利的,可以不向其支付报酬:
(一)利用他人已经出版的作品进行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问题的目的,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出版的作品;
(三)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时事,不可避免地转载或引用已经发表的论文;
(四)出版或者广播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定期文章,但作者的言论除外,不得出版、广播;
(五)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发表或者播出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言论,但作者的言论除外,不得发表、播出;
(六)为教学或科研人员的课堂教学或科研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论文,但不出版发行;
(七)机关为履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出版作品的;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展示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赠送已经出版的作品,不向公众收费,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在公共场所创作或者展示的艺术作品进行复制、绘制、拍照、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出版并以中文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出版的作品改为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商、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教育规划编制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得使用外,未经著作权人批准,可以在教科书中制作已经出版的片段或者短版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项美术作品、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照片,不得侵犯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商、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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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已经侵犯演出权利的作品是否受到保护?
1保护对象
保护工业产品设计的外观专利,保护工业产品颜色、图案和外观的外观专利;而著作权3保护是一种智力成果,在文学、艺术以及科学领域以某种物理形式原创并再现,这里与外观专利重叠的是以艺术创作为主的图案和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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